重庆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厂家污水处理设备
3.1 一般规定
3.1.1 预制泵站的总体布置要求和站址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设计以及泵站运行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1.2 预制泵站布置应符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足机电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要求;
2 满足结构布置要求;
3 满足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并符合防潮、防火、防噪声、节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等技术规定;
4 满足交通运输要求;
5 做到布置美观,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1.3 预制泵站底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进水流道布置或管道安装要求等因素,并结合预制泵站所处的地形、地质条件综合确定。
3.1.4 安装在预制泵站内水泵四周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及管道、电缆道等,其布置应避免交叉干扰。
3.1.5 预制泵站运行过程中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50087的规定。
3.1.6 预制泵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预制泵站附近应设消防设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16和国家现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L 329的规定。
3.1.7 预制泵站的设计应符合《》GB50265的规定。
3.1.8 预制泵站所配水泵采用自耦式湿式安装,水泵间和进水井集成在同一个井筒内,宜带内部维修平台和地面控制面板。
3.1.9 预制泵站设计应考虑混合污水溢流排放的后果,泵站内外的噪音、振动和臭气,发生故障的后果,视觉影响等对环境的影响。
3.1.10 预制泵站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抗浮、承载能力及土壤的化学属性、建筑结构和入水管、出水管以及其他装置之间可能的沉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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